2011年8月24日星期三
东方/新华评论:我为何反对李河汉的换妻论?
李银河昨日下战书又在博客再挺换偶称没有道德问题,称聚众淫乱罪过期。李银河再发高论称换妻应该受到维护,换妻是国民合法权利。(10月25日《新民晚报》)李星河作为著名的社会学家,她的观点特立独行,只要理性以对,防止情感化和道德化曲解,我信任良多人可能在其“奇谈怪论”中找到合理内核并深切懂得她的局部观点的。但就其所谓换偶不道德问题之观点,笔者在充分尊敬她的公民表白权利的同时,不得不说欠妥和不理性的。现实生活不是理性状态下的法律逻辑场景,而是法律、道德、人之常情、历史文明等综合因素盘根错节的复杂状况。因此不能将法律推理下的道德成果和纯洁法律理念移植到生涯中去。就李天河的换偶逻辑看,她将性行为分为三种情形,即犯法的,好比强奸;出错的,比方不安于室;公道的,例如夫妻生活。在李银河看来,“换偶”行为如果伴侣不知情,那就犯错的,但假如伴侣之间彼此接收,那就合理。显然,在她看来,只有夫妻二人秉承自愿原则,那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性权利,就是道德的。她所谓换偶“道德”的论断仍是从合法自愿的法律原则推出来的。但这种推论是有瑕疵的。其一:破法准则不仅掩护个人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略,维护个人的志愿和自由,但更主要的是维护全部社会的公正正义,即个体的自由和权利必须维系在确保社会秩序的条件之下。因而,单从夫妻个体的自愿原则动身是有守法治精力的,是滥用自由的体现。其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是家庭的支柱。维系家庭稳固的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构成的普适性的法律认可和伦理道德的自律。单说伦理道德,包括有恋情的排他性和夫妻二人的忠贞,这是人类性文化差别于动物性本能的根本标记。夫妻二人违背了这些,就逾越了性道德的底线,就是不道德的。其三,换偶的目标是为了单纯的性快活和性离奇。回复到了原始状态下的“人道”,即兽性的回归。未开化的时期何谈合法和道德?其四,换偶还面临着道德伦理的彻底崩溃。换偶导致的生养会促使家庭血统关联的混乱,会导致其后辈的道德羞辱并可能产生的近亲婚育,与此发生的一系列庞杂问题有绝非换偶夫妻的强迫原则所能蒙受。这种行动的泛滥会导致现有伦理道德体制的彻底瓦解。事实上,笔者并不否定有必定比例的夫妻基于被迫原则在玩换偶游戏,但这只能是个例,不可能推翻人类既有的法律系统和道德大厦。法律和道德对个别景象的宽容并非放荡,而是基于保护人类社会复杂多样性的基础原则。必需厘清,这种宽容秉承的是沉默原则。李银河女士的问题在于一方面将个例推广至全局,此外用公然的表达侵害了法律和道德对某些另类性行为的静默宽容原则,其观点让公家莫名惊愕是必定的。换偶作为一种并不普遍的事实存在,只能游离于畸形社会的边沿之外,当事人也不敢公开否认自己的行为。这也凸显换偶行为的非感性和非道德的特色。至为要者,纵然每个夫妻心坎深处都隐含着换偶的主意,大多也是不敢付诸于实际的,还是伦理道德的耻辱感阻断了这种分歧常理的心不在焉。笔者认为,李河汉作为有名的社会学家,并非不知道给换偶穿上合法跟道德的马甲所引发的反社会的重大问题。只是用此逆反的观点来彰显其存在和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从其表述的观点看,窃以为她只不外是借用性这个敏感的话题来抒发一种权利、一种声音、一种压制。而多元和提高的中国社会给予了她充足表达自己的自在。但请留神,要善用自己的权力,最少不要用本人的影响力制作某种不合情理的凌乱。这是某些精英应该注意的,应当尽快从特立独行的精英游戏中解脱出来,以理性的言行启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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