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学术研究要宽容而不是纵容
浙大校长杨卫15日通报“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处理结果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吴理茂被解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据悉涉案课题组曾申请过总额达百万元的学术经费这些经费与造假论文是否有关联是否应该追缴目前仍未明朗。21世纪经济报道3月17日从有关方面的表态看即便最终调查如果有进一步的调查的话证实有关基金和项目资助了造假论文也很难追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即使发现资金使用不当处罚措施也仅为限制该项目负责人日后的新项目申请。”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这个基金并不是一定资助下去就要看到成果的。”而另一位曾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学者则对记者直言学术资助“仿佛就在做慈善事业钱给了你了就不管了”。基金资助不一定就要看到成果这是符合学术规律的。笔者对此没有异议因为科学研究本就属于探索未知领域很难预设取得怎样的成果投入一把米就要鸡下蛋反可能催生急功近利的泡沫学术。但是如果明知资助经费没有用于学术研究却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就不是理性的学术宽容而是无原则的纵容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学术资助经费的浪费以至学术欺诈行为。宽容的学术环境并不意味着基金、课题设立者不管学术资助基金的使用。对于我国学术界来说学术资助基金的管理目前存在两大问题。其一资金管理不透明。虽然在申请基金项目、下达课题任务时项目资助方十分明确地规定了资金该怎样具体使浙大校长杨卫15日通报“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处理结果贺海波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吴理茂被解聘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任期届满不再续聘。据悉涉案课题组曾申请过总额达百万元的学术经费这些经费与造假论文是否有关联是否应该追缴目前仍未明朗。21用甚至细致到提取多少人头费但是当经费到达研究者手中之后挪用资金、用各种发票冲账变现资金就成了研究者各显神通的舞台学术资助经费有相当比例以“合法”的提成与其他报销方式流入研究者的腰包。在笔者看来与其在设立项目时严格限定资金的具体使用还不如加强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拿国外学术资助来说有不少基金并没有设定多少比例用来买设备、多少比例支付劳务费但却要求每一笔钱必须透明说明合理的用途。按照学术资助规定在大学担任全职的课题研究者不得从研究经费中支取劳务费只能拿学校规定的年薪如若大学只付9个月薪水其余3个月薪水可从课题经费中支取但总额不得超过年薪标准。透明的学术资金管理很大程度避免了科研经费的浪费。其二没有严格的问责机制。近年来一些高校时常暴出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报销家庭水电煤费、洗脚费增列研究生名单套取科研经费甚至购车买房的“新闻”但鲜见因这种行为而受到相关部门处分者对于一些学术造假事件社会舆论一直呼吁通过法律手段追究造假者的欺诈行为但迄今为止司法还未进入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领域。与我国这种法律缺位相比国外对学术欺诈的处理早就进入了司法领域。拿韩国当年的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来说在经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调查证实论文造假后被誉为韩国“克隆之父”、韩国“第一最佳科学家”的黄禹锡被迫向国人“谢罪”辞去首尔国立大学教授和世界干细胞研究中心主席之职。韩国政府也取消了其“最高科学家”称号。这并没算完。随后韩国司法机关对黄禹锡世纪经济报道3月17日 从有关方面的表态看即便最终调查如果有进一步的调查的话证实有关基金和项目资助了造假论文也很难追缴——论文造假事件进行司法调查。在司法调查后首尔地方检察厅以欺诈、挪用公款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等罪名对黄禹锡提起诉讼。黄禹锡在法庭上承认论文造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部前不久举行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上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毫无疑问科研经费浪费把纳税人的钱用于学术造假都应归于学术不端之列我们由此期望能从基本的学术管理管理制度中真正落实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强学术资助资金的管理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追查浙江大学这次论文造假事件中有关基金和项目是否资助了造假论文查明这些资金的具体流向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则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或许是落实“零容忍”的第一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即使发现资金使用不当处罚措施也仅为限制该项目负责人日后的新项目申请。”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这个基金并不是一定资助下去就要看到成果的。”而另一位曾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的学者则对记者直言学术资助“仿佛就在做慈善事业钱给了你了就不管了”。 基金资助不一定就要看到成果这是符合学术规律的。笔者对此没有异议因为科学研究本就属于探索未知领域很难预设取得怎样的成果投入一把米就要鸡下蛋反可能催生急功近利的泡沫学术。但是如果明知资助经费没有用于学术研究却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就不是理性的学术宽容而是无原则的纵容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学术资助经费的浪费以至学术欺诈行为。 用甚至细致到提取多少人头费但是当经费到达研究者手中之后挪用资金、用各种发票冲账变现资金就成了研究者各显神通的舞台学术资助经费有相当比例以“合法”的提成与其他报销方式流入研究者的腰包。在笔者看来与其在设立项目时严格限定资金的具体使用还不如加强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拿国外学术资助来说有不少基金并没有设定多少比例用来买设备、多少比例支付劳务费但却要求每一笔钱必须透明说明合理的用途。按照学术资助规定在大学担任全职的课题研究者不得从研究经费中支取劳务费只能拿学校规定的年薪如若大学只付9个月薪水其余3个月薪水可从课题经费中支取但总额不得超过年薪标准。透明的学术资金管理很大程度避免了科研经费的浪费。其二没有严格的问责机制。近年来一些高校时常暴出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报销家庭水电煤费、洗脚费增列研究生名单套取科研经费甚至购车买房的“新闻”但鲜见因这种行为而受到相关部门处分者对于一些学术造假事件社会舆论一直呼吁通过法律手段追究造假者的欺诈行为但迄今为止司法还未进入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领域。与我国这种法律缺位相比国外对学术欺诈的处理早就进入了司法领域。拿韩国当年的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来说在经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调查证实论文造假后被誉为韩国“克隆之父”、韩国“第一最佳科学家”的黄禹锡被迫向国人“谢罪”辞去首尔国立大学教授和世界干细胞研究中心主席之职。韩国政府也取消了其“最高科学家”称号。这并没算完。随后韩国司法机关对黄禹锡宽容的学术环境并不意味着基金、课题设立者不管学术资助基金的使用。对于我国学术界来说学术资助基金的管理目前存在两大问题。其一资金管理不透明。虽然在申请基金项目、下达课题任务时项目资助方十分明确地规定了资金该怎样具体使用甚至细致到提取多少人头费但是当经费到达研究者手中之后挪用资金、用各种发票冲账变现资金就成了研究者各显神通的舞台学术资助经费有相当比例以“合法”的提成与其他报销方式流入研究者的腰包。在笔者看来与其在设立项目时严格限定资金的具体使用还不如加强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拿国外学术资助来说有不少基金并没有设定多少比例用来买设备、多少比例支付劳务费但却要求每一笔钱必须透明说明合理的用途。按照学术资助规定在大学担任全职的课题研究者不得从研究经费中支取劳务费只能拿学校规定的年薪如若大学只付9个月薪水其余3个月薪水可从课题经费中支取但总额不得超过年薪标准。透明的学术资金管理很大程度避免了科研经费的浪费。 其二没有严格的问责机制。近年来一些高校时常暴出科研人员用科研经费报销家庭水电煤费、洗脚费增列研究生名单套取科研经费甚至购车买房的“新闻”但鲜见因这种行为而受到相关部门处分者对于一些学术造假事件社会舆论一直呼吁通过法律手段追究造假者的欺诈行为但迄今为止司法还未进入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领域。与我国这种法律缺位相比国外对学术欺诈的处理早就进入了司法领域。拿韩国当年的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来说在经首尔大学调查委员会调查证实论文造假后被誉为韩国“克隆之父”、韩国“第一最佳科学家”的黄禹锡被迫向国人“谢罪”辞去首尔国立大学教授和世界干细胞研究中心主席之职。韩国政府也取消了其“最高科学家”称号。这并没算完。随后韩国司法机关对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进行司法调查。在司法调查后首尔地方检察厅以欺诈、挪用公款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等罪名对黄禹锡提起诉讼。黄禹锡在法庭上承认论文造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论文造假事件进行司法调查。在司法调查后首尔地方检察厅以欺诈、挪用公款及违反生命伦理法等罪名对黄禹锡提起诉讼。黄禹锡在法庭上承认论文造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部前不久举行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上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毫无疑问科研经费浪费把纳税人的钱用于学术造假都应归于学术不端之列我们由此期望能从基本的学术管理管理制度中真正落实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强学术资助资金的管理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追查浙江大学这次论文造假事件中有关基金和项目是否资助了造假论文查明这些资金的具体流向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则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或许是落实“零容忍”的第一步。教育部前不久举行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在会上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毫无疑问科研经费浪费把纳税人的钱用于学术造假都应归于学术不端之列我们由此期望能从基本的学术管理管理制度中真正落实学术不端“零容忍”加强学术资助资金的管理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追查浙江大学这次论文造假事件中有关基金和项目是否资助了造假论文查明这些资金的具体流向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则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这或许是落实“零容忍”的第一步。来源:()-学术研究要宽容而不是纵容_bqxiong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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