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儿童玩具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本文刊发于6月1日西安晚报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玩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176家企业生产的18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4%。(5月31日《中新网》)   在“六一”这个孩子的节日里,不得不提一提儿童玩具的安全问题。因为在孩子的世界里,除了吃喝,恐怕就是玩具了。吃喝有关生命健康,有父母和国家层层把关。即便遇到使孩童“头大”的劣质奶粉,不法商贩也难逃法律的严惩。玩具就不一样了,对成人世界而言,玩具不过是逗引孩子不哭不闹的玩意儿,可多可少,可有可无。成人们再高明一点,也不过是把玩具看作启发孩子智力的玩具而已。总之,成人世界很少关注玩具的安全问题。这也并非是成人们麻痹大意,而是在其其潜意识里形成了玩具本来就是安全的模式化概念。照此推理,儿童玩具的安全责任则主要由为生产厂家承担。   事实是,玩具生产厂家和成人家长对玩具安全都有责任,只是如何厘清的问题。   就玩具企业而言,其主要责任包括:一是没有资质和素质低下。国内玩具生产厂家大都是小厂甚至是私人作坊或者个体户,既不懂玩具生产标准,也不具备生产能力,甚至没有工商执照,是典型的“三无企业”。有的企业虽有加工玩具资质,但是为了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得问题玩具流入市场。二是罔顾认证标准。目前,玩具界主要有三大认证:“绿色萌芽”的安全认证标志;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保护等的“CE”强制认证标志;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对童车、电动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六大类玩具产品的“CCC”强制性认证。三是缺少中文标识。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所有国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应标明厂名、厂址及合格证,并应用规范汉字标明。进口玩具,也应有中文的玩具使用说明。   无论是在超市、专卖店抑或廉价玩具堆积的批发市场,具备上述要求的玩具有多少呢?估计数字会让人窘迫到可怜。不过,购买者又有谁去注意这些呢?这里,购买者的家长和消费者的儿童是脱节的。家长选撷玩具的标准要么是便宜,因而相对于孩子而言是越俎代庖;要么是单纯顺从孩子的需要,理性屈从溺爱。这两种心态是中国家长挑选玩具的寻常做法,不过都疏于对玩具安全性的考量。故而家长对玩具安全也难辞其咎,起码要负连带责任。   令人深忧的是,国产玩具商在短期内既没有强制认证的自律意识,公公执行力也还处于运动型查处的初级阶段。制度性和长效性的监管措施依然付之阙如。更为重要的是,国人偏低的生活水准决定了家长们对玩具质量没有更高的要求。随处可见的廉价和仿制玩具只是量上的低水平丰足,并没有实现质的精细化飞跃。这和当前中国社会的现实是合辙的,在国人由温饱迈进全面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的下一代手中的玩具应当和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儿童一样安全和高质。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数字看上去很安全,只有0.6%的不合格率。但纵然如此,这些不合格的儿童玩具也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了隐患,更给家长们敲响了警钟。在给孩子“玩”之前,期盼大人们将没有强制标识和说明书的玩具丢掉或者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是不现实的。只有自己先“玩”,仔细检查玩具可能的隐患确认没有危险后再给孩子方是不得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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