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霍英东,富豪们的榜样

   两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六,霍英东去世了,享年84岁。我看到大量的媒体报道中,在这位老人的名字前面,都有一长串的“定语”:杰出的社会活动家、著名的爱国人士、香港知名实业家、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九、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香港中华总商会永远名誉会长。   大约在五、六年前,我负责制作一部历史文献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就是关于这位“商业奇才”的。对于香港的房地产业而言,霍英东算得上是位“祖师爷”式的人物,他是“预售房制度”的始作俑者,也就是俗称为“炒楼花”,依靠卖房人的定金来盖房。这种方式,不但使得香港的房地产业,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后,取得了让全世界都惊讶的发展,虽有争议,但直到现在,内地房地产开发,也大多沿用这种模式。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霍英东也是第一个、向内地进行大规模投资的香港商人,当年第一个外商投资项目——广州“白天鹅宾馆”,都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他还跟邓小平保持了多年特殊的友谊,“改革不走回头路”这句话,就是20年前,邓小平在霍英东投资的中山温泉酒店,亲口对他表的态。   但让我们吃惊的是,如果按内地官员和商人的眼光来衡量,这位大富豪在香港的办公室,实在与他的身份“很不配”:房间狭小到、几乎可以用“逼仄”这个词来形容,不但桌子上的文件、书报快堆到天花板了,霍英东要找他秘书拿份材料,还要侧着身子挤过一条狭窄的走廊。我们想让他与儿子霍震霆,一起接受采访,屋子里竟腾挪不开,最后霍震霆只好坐到父亲沙发的扶手上,才算解决了问题。霍英东可能看出了我们的困惑,他说:“那种攀比啊,对我没有意义!我赚钱的目的,也是为了让别人能够赚到钱。”后来有人问霍英东:假如人生的满分是100分,您给自己打多少分?霍英东毫不犹豫地回答:“不止100分,起码100多分!因为我敢说,我从来没有负过任何人!”   我本人,从不怀疑霍英东这句话的真诚。几十年来,不管是香港还是中国内地,受惠于他慷慨捐赠的人们,可以和我一同来证明!在今年《福布斯》公布的港澳台地区富豪榜上,拥有3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90亿元身家的霍英东,排名第11位,但是同其他富豪相比,霍英东的慈善捐献额,却是名列前茅。在中国重返奥运赛场的过程中,他是出力最大的助推者;在推动各地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山区扶贫、干部培训等方面,他也是最慷慨的捐助者。据统计,霍英东光在内地的慈善捐赠,至少就超过了50个亿!比起霍英东这种“达则兼济天下”的胸怀,真不知道,我们同样也很熟悉的一大批富豪们,此刻会作何感想?你现在上网,键入“富豪”两个字,看到最多的,竟然是“百亿身家房产商偷税2800万”、“胡润上榜富豪纷纷违法落马”,等等。这究竟富豪们道德的悲哀,还是我们这个社会制度的悲哀?不过要说中国人普遍都有“仇富心理”,肯定有失偏颇:对那些凭着智慧和辛勤发财、合法纳税、并能够承担社会责任的富豪们,人们何尝责骂过?人们痛恨的不是富裕,而是失去了公平前提的掠夺式发财!以及在某些人的富裕之后,社会的大多数因此而变得更穷!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连接广州和番禺的洛溪大桥,连续十几年收取“过路费”,引起人们强烈不满!当地官员说:这是“收费还贷”。结果呢,还是被祖籍番禺的霍英东戳穿了:“洛溪大桥是我捐赠的!既然是捐赠,就不该收过路费!我本人不在故乡做生意,家乡的利润,基金会一块钱也不取!投资捐赠,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国家兴旺,民族富强。”   对这件事,至今我都有些哭笑不得。自古道“无奸不商”,殊不知,商人们未必奸诈,而某些权力部门,其诡计多端程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过桥费不过是九牛一毛,最近,在相关的法律修改了六年之后,交通部门依然规定“明年机动车养路费照收不误”,更让我们看到了,今天有多少行政部门,还为了自身的部门利益,不思进取和改革,依旧靠着权力与民夺利!从这个意义上,霍英东的心态和举动,不但是富豪们的榜样,同样值得某些政府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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