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4日星期二

电信用户缴费情形纳入个人信誉档案机会未到

 去年初,央行就树立了集中同一的个人征信体系数据库和笼罩全国所有金融机构的信用网络,并以共享企业和个人欠缴电信用度信息为出发点,逐步扩展信息共享范畴,为企业和个人积聚信用财产。该做法受到了业界的质疑,甚至抵制,甚至连央行有关职员也说,央行只针对基本通话费缴纳情形提守信用信息,对可能引发争议的、电信经营增值费缴纳状态,将不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的提取规模。我以为,通过积累信誉信息,逐渐提高信用评级,这对用户来说原来是好事,但当初却未能被用户接收。其起因须要从两方面找:从央行角度看,个人信用档案服务功效未开明,只起到了为用户记不良记载作用,也就是作为警察,随时给个人信用添污点,这不能为人接受。事实上,其更主要的目标是发明信用高者,给与优惠的贷款政策,如较大的额度或较低的本钱。从电信角度看,电信资费制订、宣扬、计费、收取进程中目前仍存在大批问题,在它们妥当解决前,个人信用档案很可能不是在记录个人信用,而是成为电信运营商及SP乱收费的爪牙。央行不将增值服务缴纳计入档案,至少能够阐明央行对运营商的增值服务治理能力也不认可。因为有关部分跟运营机构的服务意识、管理才能还有待进步,中国建破完美的个人信用系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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