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现代快报:“老赖”被网上示众的标本意义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首次将赖账人的名单及欠债额在“中国贵州法院网”公布,并表示债务人未清偿债务之前,其名单不会取消。此次公布的94起案件,均为贵州高院执行局2000年至2005年受理的债权人申请执行债务人的案件,总计执行标的达22亿多元,其中最高执行标的近2亿元。(6月18日,新京报) 治“老赖”是个老大难。对这些耍赖高手而言,曝光是没有用的,当其丧失诚信之日起,寻常的君子之道已经对其失去了约束作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贵州省高院的高明之处在于,将老赖在网上“示众”,虽然纳入的是虚拟网络世界的“黑名单”,但是虚拟世界的外溢作用相当地大,对现实世界的冲击力也是难以想象的。 有趣的是,贵州高院也点中了“老赖”们的另一死穴:周知社会,让社会各界和金融部门和其接触时加强防范,减少风险。这无疑等于断了“老赖”们的后路和财路,逼其履行其债务人的义务。窃以为,贵州高院执行部门对付“老赖”们的做法具有普遍推广的标本意义。 其一,利用利益因素构建社会诚信制度的有益尝试。信用制度应当是全体公民一体尊重的社会习惯,这种习惯的形成一方面需要公众道德因素的配合,更重要的是公共部门对“失信者”的利益实行全方位的围剿或者剥夺。也就是说,当个人信用有污点时,个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会遭受巨大损失。失信者基于个人利益的综合考量就会主动参与社会信用制度的维护和建设。由个体延展到整个社会,良好的信用习惯才会形成。贵州高院以“老赖”们的社会声誉和后续发展作为惩罚手段,将其打入公共秩序的边缘死角,促其用诚信挽回其体制内的名誉权和发展权,诚为治本之举。当然,贵州高院的做法只不过是编制了构筑信用社会的一个网眼,需要其他地区参与进来,形成一张对付“老赖”们的大网,才不会有侥幸的漏网之鱼溜掉。 其二,有利于构建反“老赖”信息管理平台。毋庸置疑,法院系统公众的“老赖”属于信用最低的人群。若各地法院系统通过联网构建一个“老赖”信息数据库,并形成资源共享,等于在全社会构筑了一道屏蔽和防范失信者的“防火墙”。 其三,互联网络是唤醒社会诚信的一剂良药。可以预料,当贵州高院将“老赖”们的名单上网后,来自虚拟世界的批评和挞伐会如潮水般涌来。尽管这些声音难免偏激,但是反映民间最真切的声音。网络世界的影响力近年来越来越大,中国社会发生所有事情,无论巨细皆入网民法眼。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也把网络民意看作期待和鞭策。若网络民意对“老赖”们形成人人喊打的态势,这种强大的舆论压力会很快溢出到“老赖”们的身上,对“老赖”们的心理承受力是严重的考验。剔出网络舆论的感性因素,其出发点却是唤醒“老赖”们“知耻”的理性,使之回归诚信。 由于此治赖之举出自法院系统,相信没有法律瑕疵。倘若这种治赖举措能够很好地落实,除非那些和社会隔膜、从此不食人间烟火的的“老赖”们会一路赖下去外,其他人会主动摘掉“老赖”的帽子,用诚信洗刷既往的污点。需要指出的是,在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失信”是难以遏止的普遍社会现象。在没有有效的他律手段配合并形成利益约束的情况下,期望道德的自律规范“老赖”无异于自欺欺人。 (本文发表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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